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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再犯罪是否是累犯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9W
拘役再犯罪是否是累犯
律師解答:一般不構成。律師解析:被拘役後再犯罪的一般不成立一般累犯,但可能會成立特殊累犯。一般累犯要求前罪後罪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特殊累犯無此刑種的特別規定。
法律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刑法》第六十六條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