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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上訴還需要交罰金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7W

視具體情況而定。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爲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爲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刑法》第53條 罰金的繳納分爲五種情況:
1.限期一次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不多或者數額雖然較多,但繳納並不困難的情況。
2.限期分期繳納,主要適用於罰金數額較多,罪犯無力一次繳納的情況。
3.強制繳納。判決繳納罰金,指定的期限屆滿,罪犯有繳納能力而拒不繳納,人民法院強制期繳納,強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凍結等。
4.隨時追繳。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5.減少或者免除繳納。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罰金數額或者免除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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