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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構成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7W
怎樣構成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
律師解析:《刑法》是沒有規定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的,而是對銷售非法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罪有作規定。
其構成要件爲:
侵害的客體爲國家的商標管理制度和他人註冊商標的專用權;
客觀方面表現爲違反商標管理法規,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行爲;
犯罪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
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
僞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