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關規定,以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共同犯罪定罪處罰:(1)單位中國家工作人員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2)單位中國家工作人員與單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二、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有關規定,以單位人員職務犯罪共同犯罪定罪處罰:(1)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單位人員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2)不具備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單位人員與單位以外的其他人共同實施職務犯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