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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取票據承兌罪怎麼構成的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3.21W
騙取票據承兌罪怎麼構成的
律師解析:騙取票據承兌罪是由以下要件構成的: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票據承兌的安全。
2、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票據承兌,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3、犯罪主體是自然人或單位。
4、在主觀方面應爲故意。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