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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蹤人員多久爲失蹤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87W

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算失蹤,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爲失蹤人。
宣告失蹤2年後可以再去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生之日起滿二年的,去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十六條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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