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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9W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立案標準是: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十二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經理利用職務便利,自己經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企業同類的營業,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量刑標準是如何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