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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收買信用卡信息罪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44W
最新收買信用卡信息罪處罰標準是怎麼樣的?
律師解析:竊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足以僞造可進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義進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張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僞造、變造金融票證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僞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
(二)僞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
(三)僞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的;
(四)僞造信用卡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