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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緩刑標準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4.9K

首先必須確定不是累犯,只要是累犯就絕對不可能判緩刑。
其次,故意傷害輕傷的,法定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因此,只要不是累犯,量刑三年以下,宣告緩刑完全可能。具體應有較好的認罪悔罪態度,積極賠償被害人,爭取被害人諒解,達成諒解協議。故意傷害罪屬於公訴案件,不能私了,但是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從輕處罰,對爭取緩刑非常必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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