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判罰標準:
一、侵佔他人財產數額較大,拒不
退還的,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二、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爲。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