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期限包括拘留羈押期限和逮捕羈押期限。拘留羈押期限:一般14天,最長37天。逮捕羈押期限:一般2個月,最長7個月。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七條 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