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答:開設賭場罪。
律師解析:開設賭場罪。
1、記賬人一般認爲起到次要或輔助作用,所以應認爲是共犯、從犯有法定的從、減、免情節。
2、行爲人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3、行爲人以營利爲目的,開設賭場的,處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4、如果行爲人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