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標準是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四條規定,郵政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故意延誤投遞郵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