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通過網絡辱罵人承擔哪些責任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3W

用微信辱罵誹謗他人是一種違法行爲。辱罵誹謗的人會受到治安處罰,具體處罰爲: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通過網絡辱罵人承擔哪些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