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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律師上訴期主要做什麼?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09W

辯護律師上訴期主要做什麼?

一、辯護律師上訴期主要做什麼?

辯護律師在上訴期應該寫上訴狀,這是主要工作。如果當事人對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的,在上訴期間,是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當事人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代理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製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後,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二、上訴期限分爲哪些種類?

1、刑事上訴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爲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2、民事上訴期限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3、行政上訴期限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綜上所述,當事人拿到一審判決書後,如果對其不服,可以在半個月內上訴,這是正當權利。請律師當辯護人在這個階段主要起草上訴狀,積極的參加二審程序。不管是民事案件還是刑事案件,律師的作用都很大,能夠給當事人爭取到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