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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立案標準司法解釋

欄目: 刑事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2.83W

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佔罪的立案標準,一爲數額較大,一爲有其他嚴重情節。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根據相關規定,侵佔罪侵佔數額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於“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侵佔數額2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侵佔罪立案標準司法解釋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佔罪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