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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判刑後錢怎麼辦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29W

集資詐騙判刑後錢怎麼辦

集資詐騙是涉嫌金錢一類的犯罪,犯罪嫌疑人如果通過集資的方式詐騙了他人的錢財,就會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相應的刑罰,但是很多人有一點疑問,如果犯罪嫌疑人被以集資詐騙罪判了刑,那麼詐騙的錢該怎麼辦呢,上繳國家還是退回?下面就來告訴大家集資詐騙判刑後怎麼辦,大家仔細閱讀哦。

集資詐騙判刑後錢怎麼辦解答如下:

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對相關財物的處理有追繳,責令退賠,返還,沒收,上繳國庫這幾種方式。

1、追繳

對於犯罪分子的違法犯罪所得尚存的情況,偵查機關和公訴機關在案件偵查、審查起訴過程中,就應當隨時予以追繳,這既是爲保障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因爲原物也是證據,也是爲保障審判結果的順利實現,法院在審理過程中,也應當追繳。追繳犯罪分子違法所得應注意以下幾點:

(1)違法所得是物的,應當追繳原物,若非原物,則不宜追繳。即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物應是特定物,而非種類物。如前所述,犯罪分子違法所得具有證據作用,應當是原物。

(2)對於違法所得的錢款,應是特定物還是種類物,學界存在爭論。筆者認爲,貨幣本身就是一般等價物,特點就是流通性和統一性,因此違法所得的貨幣不是特定物,而是種類物,只要有應當追繳的違法所得,且犯罪分子有錢款可以執行的,都應當追繳。

2、責令退賠

在犯罪分子違法所得原物及款項無法追繳的情況下,公安司法機關應責令犯罪分子退賠。無法追繳指以下幾種情況:

(1)原物滅失或喪失原有價值。對於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物,原物滅失的情況下,本着犯罪分子不應從犯罪中獲利的原則,應責令其按原物的價值賠償相應的錢款。

(2)原物尚存,但具有不可追及性的,即原物因第三人的善意取得而不具有追及性。善意取得,是指動產佔有人無權處分其佔有的財產,其將該財產轉讓給第三人後,若受讓人受讓該財產時出於善意,則即時取得對該財產的所有權。

(3)犯罪分子違法所得是錢款的,無可追繳的錢款。有一種看法認爲,既然沒有可追繳的錢款,責令退賠也是空談,沒有意義。

3、返還被害人或沒收、上繳國庫

對於追繳、責令退賠的財物,有兩種處理方法:其中屬於被害人的合法財產且可以返還被害人的情況下,應當返還被害人;在無被害人或雖有被害人但無法返還被害人,或者是違禁品或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的情況下,則予以沒收後上繳國庫。

一般來講會要求犯罪分子將詐騙的錢返還給受害人,但是如果找不到受害人或者詐騙的錢本身就是違法所得的,那麼就會把集資詐騙的錢財上繳給國庫,集資詐騙是一類較爲嚴重的犯罪,大家如果涉嫌了該類糾紛,最好要及時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