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嚴重刑事犯罪?
從字面可理解爲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偵查的各類重特大犯罪。這是對此廣義的解釋。但從歷次政法機關在論述社會治安形勢和開展“嚴打”鬥爭使用該語時,是有特指的,並不象字面理解那麼寬泛,可解釋爲由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偵查、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宣告刑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這是對“嚴重刑事犯罪”的狹義解釋。
二、對刑事犯罪如何打擊?
一般認爲,我國現行刑事政策體系一般由懲辦與寬大相結合、對嚴重刑事犯罪和嚴重經濟犯罪依法從重從快打擊(“嚴打”)、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及對青少年犯進行教育、感化、挽救等等組成。
其中,懲辦與寬大相結合是指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刑事執行的基本刑事政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控制犯罪的總方略,“嚴打”和“專項鬥爭”是經常使用的刑事政策手段,其他一般爲具體的刑事政策。
一般性質嚴重、情節惡劣、對社會造成重大危害的犯罪,我們就可以稱之爲嚴重刑事犯罪。很顯然,我國對嚴重刑事犯罪的處罰也是很嚴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