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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罪怎麼處罰的?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75W

未成年犯罪怎麼處罰的?

我們大家都知道,民事行爲分爲民事行爲能力人,無民事行爲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年滿16週歲,有勞動能力,則屬於民事行爲能力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如果未成年犯罪怎麼處罰,他所接受的處罰是刑事處罰,故意殺人罪、盜搶罪都被判以刑事處罰,實行有期徒刑。

一、刑法條文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二、少年非刑

是指未成年人從事違反法律的行爲,是各地常見的社會問題之一。大部份國家地區的法律對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爲有特別規定,但部份地區如香港則規定在未成年人的若觸犯嚴重罪行(如謀殺等)將需以普通法律作規範,與成年人看齊。

三、量刑指導意見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當綜合考慮未成年人對犯罪的認識能力、實施犯罪行爲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情況,予以從寬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30%---60%

(2)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減少基準刑的10%--50% [1]

四、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實施的犯罪行爲。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據此,在我國,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爲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週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因此我國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滿14週歲而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的一部分,關押於少管所。

由於現在孩子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的溺愛,使得未成年人缺乏管教,思想道德修養沒有得到一定的督促,所以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斷上升,這也是我們亟需解決的重大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