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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故意傷害前科八個月能當保安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46W

犯罪前科的人不可以當保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

有故意傷害前科八個月能當保安嗎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

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提取、留存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1、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2、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3、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4、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