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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37天后什麼流程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5.41K

看守所37天過了不放人,可能是將犯罪嫌疑人已逮捕。雖然法律規定在逮捕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家屬,但因通知方式的不同,家屬可能會延遲得知信息。如書信形式通知。如果確實屬於公安機關錯誤羈押,當事人家屬可以向檢察院進行反映。

看守所37天后什麼流程

刑事訴訟法》

第91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