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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參與盜竊參與分贓如何認定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06W

沒有參與盜竊參與分贓如何認定

視情況而定。屬於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分贓數額在量刑中屬於考量因素之一,但涉案總額和其他犯罪情節也是非常重要的衡量標準。按照主犯和從犯在本案中所發揮的作用,綜合確定量刑標準。

《刑法》對盜竊罪的處罰規定:

第二百六十三條【盜竊罪】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