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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批捕會告知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06W

法律規定批捕會告知嗎?

一、法律規定批捕會告知嗎?

法律規定批捕會告知。但是公安機關是會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的,批捕就是批准逮捕,就是刑事拘留快到期之前公安機關或檢察院的自偵部門向檢察偵監部門提請改變刑事強制措施的一種司法程序,批捕後由公安機關執行,執行時公安機關要開具逮捕證,逮捕證有四聯,一聯公安存檔,一聯交檢察院辦案部門,一聯交被逮捕人簽收,還有一聯就是犯罪嫌疑人家屬通知書,

批准逮捕的注意事項: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2、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

3、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批捕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1、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2、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爲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在當代的社會,公安機關如果認爲相關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批准逮捕的條件,那麼就會向檢察院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請,然後由檢察院作出審查判斷,是否決定批准逮捕。如果同意批准逮捕的話,公安機關就會執行批准逮捕的措施,執行批准逮捕後,在24小時之內通知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