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造並傳播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亦爲複雜客體,其不僅會侵害國家有關證券、期貨交易的管理制度,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而且還會由此造成投資者的利益主要是經濟利益重大損害。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編造並且傳播對證券、期貨交易有影響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爲。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既包括單位,又包括個人。後者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會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仍然決意編造並加以傳播。
二、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如何處罰?
編造並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僞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中國存在着編造,並且傳播期貨交易虛假的信息將會擾亂到我們國家對機構管理的正常制度,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會對社會秩序造成非常大的危害,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相對性的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