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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師犯罪如何處理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3.15W
值班律師犯罪如何處理的?

一、值班律師犯罪如何處理的?

律師犯罪應按照《刑法》的規定定罪處罰。律師犯罪與一般人犯罪並無兩樣,在適用法律上是平等的,都需要依照《刑法》定罪量刑。但是律師應當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對任何人犯罪,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託或者指定,爲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二、值班律師的職責包括哪些?

1、提供法律諮詢。

2、提供程序選擇建議。

3、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4、對案件處理提出意見。

5、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申請法律援助

6、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釋明認罪認罰的性質和法律規定。

7、對人民檢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議、訴訟程序適用等事項提出意見。

8、犯罪嫌疑人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時在場。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值班律師是指法律援助機構在看守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場所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過派駐或安排的方式,爲沒有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的律師。

三、值班律師的權利是什麼?

值班律師在提供法律幫助過程中有三項較爲重要的權利。

1、會見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約見值班律師,值班律師持相關證件到看守所辦理法律幫助會見手續,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

2、閱卷權。

值班律師在偵查階段可以向偵查部門瞭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案件有關情況,自審查起訴階段起可以查閱案件材料,瞭解案情,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安排,並提供便利。

3、提出意見權。

在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值班律師可以就相關事項向人民檢察院提出意見,值班律師對前款事項提出意見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記錄在案並附卷,未採納值班律師意見的,應當說明理由。

律師犯罪要按照相應的罪名進行處罰,會追究律師的法律責任。值班律師在看守所或者法院工作,需要通過派駐的方式進行安排,值班律師不僅要爲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提供法律諮詢,還要幫助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幫助被告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