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他人購買假藥多少判刑?
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犯生產銷售假藥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1、明確了以生產、銷售假藥爲目的屬於“假藥生產”的三種情形:
(一)合成、精製、提取、儲存、加工炮製藥品原料的;
(二)將藥品原料、輔料、包裝材料製成成品過程中,進行配料、混合、製劑、儲存、包裝的;
(三)印製包裝材料、標籤、說明書的。
2、明確了屬於“假藥銷售”的兩種情形:
(一)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明知是假藥而有償提供給他人使用的;
(二)醫療機構、醫療機構工作人員明知是假藥爲了出售而購買、儲存的。
二、關於假藥的相關規定
禁止生產(包括配製,下同)、銷售假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假藥:
1.藥品所含成份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他種藥品冒充此種藥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假藥論處:
1.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須批准而未經批准生產、進口銷售的;
3.變質的;
我國的刑事法律法規是嚴厲打擊製造、販賣假藥的犯罪行爲的,對於犯罪行爲人更是零容忍的態度,堅決依照法律從重從嚴處理相關責任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生產、製造、販賣假藥的行爲的,是要及時的舉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