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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被誤殺什麼罪名?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87W

一、敲詐勒索被誤殺什麼罪名?

敲詐勒索被誤殺什麼罪名?

認定爲故意傷害罪,犯敲詐勒索同時致人死亡在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同時,可能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故意殺人或過失致人死亡罪,要依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行爲人實施敲詐勒索與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具有因果關係的,依然構成敲詐勒索罪,處以本罪最高刑即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反之則擇一重罪處罰。

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爲。敲詐勒索數額較大的,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有什麼特點?

(一)行爲人以將要實施的積極的侵害行爲,對財物所有人或持有人進行恐嚇。

(二)行爲人揚言將要危害的對象,可以是財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與他們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人。

(三)發出威脅的方式可以多種多樣。

(四)威脅要實施的侵害行爲有多種,有的可以是當場實現的,有的是當場不可能實現,必須日後才能實現的。

三、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

(二)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爲;

(三)主體爲一般主體;

(四)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

敲詐勒索被誤殺涉嫌故意傷害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脅迫和威脅的手段,敲詐他人財物的行爲,可以認定爲敲詐勒索罪,威脅實施的方法有很多種,可以是當場實施的,也可以是日後實施的,認定敲詐勒索罪後,行爲人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