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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衛都是防衛過當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99W

一、假想防衛都是防衛過當嗎?

假想防衛都是防衛過當嗎

假想防衛不是防衛過當,假想防衛和防衛過當的認定標準是不一樣的:

1、假想防衛是事實上不存在危害行爲,而行爲人誤以爲存在而實施的行爲,這種“防衛”行爲可能構成犯罪

2、防衛過當是事實上存在危害行爲,只是防衛人實施的防衛行爲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即足以制止危害行爲的程度)。

二、正當防衛的成立條件有哪些?

1、有不法侵害發生;

2、必須是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

3、正當防衛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當防衛必須基於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當防衛所針對的,必須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三、防衛過當從輕處罰的辯護詞應載明哪些內容?

(一)標題。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瞭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於律師)。在前言的最後,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爲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並註明具體日期。

四、防衛過當可以宣告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綜上所述,對於假想防衛當然不可能按照防衛過當處理,面對不法行爲的侵害,雖然我國法律制度也明確保障當事人的正當防衛權,但是在行使正當防衛權的時候,要注意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比如已經在制服對方的情況下,不能再故意將嫌疑人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