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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一次性結清可以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9.68K

交通事故一次性結清可以嗎?

可以,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出現後遺症的話,可以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獲得以下的賠償:

1、在治療期間以及康復階段,受害者耽誤的工作時間以及收入;

2、在治療期間,因爲行動不便,受害者聘請護工照顧自己的生活所花費的護理費用;

3、受害人及其陪護的人員因爲治療或者轉院花費的交通費用,受害者需要出具發票作爲憑證;

4、受害者及其陪護的人員治療花費的住宿費用,賠償金額可參考當地機關的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補貼;

5、受害者及其陪護的人員治療期間的伙食費,賠償金額可參考當地機關的工作人員出差的伙食補貼;

6、受害者因爲受傷需要補償營養花費的營養費用,需要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賠償金額;

7、受害者如果因傷致殘,需要根據其傷殘的等級確定賠償年限以及金額。一般賠償年限爲定殘之日起20年,受害者年齡大於60週歲的,年齡增加一歲,賠償減少一年,受害者年齡大於75歲的,賠償年限爲5年;

8、受害者因傷致殘,需要購買輔助器材,一般按照普通的器材價格作爲賠償標準。如果傷情特殊的話,需要根據器材機構出具的賠償意見作爲參考;

9、受害者因傷失去了勞務能力且存在被撫養人,如果被扶養人屬於未成年的話,需要賠償至18週歲。如果被扶養人喪失勞務能力其沒有經濟來源的話,需要撫養其20年。受害者年齡大於60週歲的,年齡增加一歲,賠償減少一年,受害者年齡大於75歲的,賠償年限爲5年;

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積極的搶救生命及財產。如果造成被害人人身傷殘的,需要先做出相應的鑑定,確定具體的傷殘等級,之後纔好根據事故各方需要承擔的責任,計算應當作出的賠償金額。

至於交通事故的後遺症必須經過法律的程序確定纔可以得到賠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損害,可以進行人損鑑定,根據鑑定級別要求賠償,如果存在後續治療和護理,是還要經過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確定後續治療費用和後續護理費用,這樣法院纔有依據進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