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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最輕判幾年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67W

3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構成搶劫罪的,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定罪量刑:

搶劫罪最輕判幾年

(1)搶劫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是判三年十年有期徒刑並要處以罰金。

(2)搶劫三起以上的,判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乃至死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Tags:搶劫罪 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