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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具備哪些條件 | 傳統司法鑑定技術有哪些

欄目: 司法鑑定 / 發佈於: / 人氣:9.32K

傳統司法鑑定技術有哪些?要具備哪些條件?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鑑定是比較常見的,其對於案件的定性以及最後的判決都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民事案件中同樣如此,其最終牽涉的是侵權損害賠償的標準問題。因此目前我國在大力發展司法鑑定的技術水平。相對於最新的鑑定技術來說,你知道傳統司法鑑定技術有哪些嗎?司法鑑定技術人員要具備哪些條件嗎?不要着急,本站的小編將一一爲您解析。

一、什麼是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傳統的司法鑑定技術主要有親子鑑定技術、個體同一認定技術、筆跡同一性認定技術等。

二、司法鑑定的主要類型

1、法醫鑑定,即對與案件有關的屍體、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內物、毛髮等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

2、司法精神病鑑定,即對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

3、刑事技術鑑定,即對指紋、腳印、筆跡、彈痕等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

4、會計鑑定,即對賬目、表冊、單據、發票、支票等書面材料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

5、技術問題鑑定,即對涉及工業、交通、建築等方面的科學技術進行鑑別和判斷的活動等。

三、從事司法鑑定的人員和機構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人員要求

1、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2、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

3、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鑑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

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鑑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鑑定業務。

(二)司法鑑定機構要求

1、有明確的業務範圍。

2、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儀器、設備。

3、有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4、每項司法鑑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鑑定人。

目前就我國來說,制定完備的司法鑑定規範是當務之急,其不僅對司法鑑定程序提供標準,同樣也規範司法鑑定人員以及司法鑑定機構。傳統司法鑑定技術,如親子鑑定、同一性鑑定等隨着技術的發展已經更加精準以及更加細緻化,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婁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