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取保候審的人保需要符合以下這些條件:(一)保證人與本案無牽連;(二)保證人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保證人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保證人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