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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逮捕到審判最快一般要多長時間?

欄目: 強制措施 / 發佈於: / 人氣:3.06W
從逮捕到審判最快一般要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被批捕後,如果要判刑的,最短4個月之內,最長15個半月。在審查批捕過程中,需要看當事人符合逮捕條件,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是否違法,如果有違法的,應當糾正。
批准逮捕後多久移送審查起訴要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進度確定。一般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爲二個月,複雜的可以延長一個月。對於流竄作案、結夥作案、難以取證等複雜案件可再延長二個月,對於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長二個月,其他複雜案件經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長,偵查結束後移送審查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