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哪天通知批捕? | 刑拘37天

欄目: 強制措施 / 發佈於: / 人氣:2.81W

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公安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的時候,對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期限最長是37天,如果超期羈押,沒有正當理由的話,是屬於違法的。在這段期限內,公安機關會加快案件的偵查,查明犯罪事實的話,向檢察院申請批捕。那麼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下面本站小編結合刑訴法有關知識給大家講一講。

1、刑事拘留轉逮捕的最長期限是37日,這是不全面的認識。不同的案件,轉逮捕的最長期限不同(分別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種特定情形的轉逮捕期限纔是37日;

2、如果案件屬於轉逮捕期限是37日內的案件,也是在37日內,並非一定要等到37日,有時候20日就逮捕了;

3、逮捕後,一般要2個月內才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具有特定情形的,最長期限可達到7個月);

4、在審查起訴階段,如果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會立即釋放。

綜上所述,在刑事案件偵查期間,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37天。至於刑拘37天,哪天通知批捕,就要看公安機關的辦案效率了,如果在刑事拘留期間,查清犯罪事實,則應當儘快的向檢察院申請逮捕犯罪嫌疑人,可能不用等到第37天的時候。按照規定,公安機關申請逮捕後,檢察院會在7天內做出回覆。

Tags:刑拘 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