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合同詐騙罪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

欄目: 金融詐騙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6.44K

合同詐騙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見的,合同當事人會利用合同關係要求對方履行債務,而自己在活動收益後通常會主張合同無效等。非法集資行爲也是十分常見的,有些企業單位會以融資的行爲發行股票進行集資。郵冊可看出來兩者都是違法行爲,合同詐騙罪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呢?

合同詐騙罪與非法集資有什麼區別?

一、合同詐騙罪與非法集資的區別在於:

1、犯罪客體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該犯罪行爲不但嚴重侵害了社會公衆的利益,特別是損害了投資者的切身利益,而且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秩序,直接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後者侵犯的是公私財產的所有權和市場秩序,該犯罪行爲在侵害他人財產權益的同時,也侵害了經濟合同管理秩序,擾亂的是我國市場經濟秩序。

2、犯罪的對象不同:前者是行爲人使用詐騙方法非法向社會公衆募集資金的行爲,其侵害的對象是不特定的羣體,嚴重侵害了社會公衆的利益,特別是損害了投資者的切身利益。

二、集資詐騙罪的含義與構成要件

集資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

其構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2)面表現爲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爲。“使用詐騙方法”,是指行爲人採取虛構集資用途,以虛假的證明文件和高回報率爲誘餌,騙取集資款的一種手段。“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衆募集資金的行爲。

(3)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都可以構成本罪的主體。

(4)客觀方面由直接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集資款的目的。即犯罪行爲人在主觀上具有將非法聚集的資金據爲己有的目的。所謂據爲己有,既包括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置於非法集資的個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將非法募集的資金置於本單位的控制之下。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合同詐騙罪的含義與主要表現行爲

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該罪的構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經濟合同管理秩序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合同”主要是指經濟合同。

2、客觀方面表現爲在簽發徒工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爲。主要包括以下五種行爲: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3、犯罪主體爲一般主體,個人和單位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

4、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僞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由以上信息我們可以看出兩者的主要區別主要體現在犯罪的客體和犯罪的對象是不一樣的。由於經濟生活具有複雜性,因而無論對於個人還是企業而言,來接一些防詐騙的方法是十分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