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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見死不救致夫死亡的行爲應如何定性?

欄目: 暴力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1.48W
妻見死不救致夫死亡的行爲應如何定性?
律師解析:妻見死不救致夫死亡的行爲應這樣定性:
1、如果行爲人見死不救的目的是爲了使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處於他人無法救助的境地而致使其死亡,則行爲人構成故意殺人罪;
2、如果行爲人見死不救的目的是爲了逃避或向他人轉嫁本由自己承擔的扶養義務,則行爲人構成遺棄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