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案件中違法行爲人剛滿17歲會被拘留嗎?
一般不會被拘留,通常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不執行治安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
(二)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週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的。
二、滿17歲涉嫌犯罪會被判刑嗎?
滿17歲涉嫌犯罪會被判刑,未成年犯罪的年齡一般是16週歲,最低是12週歲,參考依據如下:
1、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三、滿17歲涉嫌犯罪在哪些情形下才能刑事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僞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可見,違法行爲人剛滿17歲會被拘留,但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多次違反治安管理。就算是初次違反治安管理,公安機關按照法律規定沒有執行治安拘留,可是違法前科在公安機關是有記錄的,所以當事人之後再由相關違法行爲的,公安機關可以根據違法情節予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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