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方允諾爲構成合同的依據嗎?
單方允諾行爲,可以構成合同的依據。一般情形下,合同是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的,但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例如贈與合同等單務合同。
《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爲可以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爲成立。
二、單方允諾可以隨意撤銷嗎?
單方允諾不可以隨意撤銷。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爲要約邀請。
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構成要約。
三、合同有哪些形式?
合同的形式有:
1、當事人可採用書面形式;
2、當事人可採用口頭形式;
3、其他形式;
4、當事人可採用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可視爲書面形式的合同形式。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爲書面形式。
四、單方允諾行爲主要類型是如何的?
1.要約行爲。
這裏所說的要約行爲是當事人單方面向特定的相對人發出含有合同具體內容的意思表示。此種行爲實際上已經構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要約行爲。
2.先合同義務行爲。
先合同義務行爲是指締約前,提供商品或服務的一方當事人對於前來訂約方的人身、財產、交易安全所應盡到的義務。它包括了締約前商家的商業廣告行爲、宣傳活動,以及爲顧客所提供的安全可靠的交易環境。
3.要約邀請行爲。
現實生活中,有的商家爲了促銷,稱其店內商品“全場打x折”,甚至打出“本店拆遷,揮淚大甩賣,一律半價”的招牌。實際上是商家盜用了減價之名,而行欺騙顧客之實。
單方允諾可以構成合同的依據,但一般是適用於贈與合同等單務合同。並且單方允諾一旦做出是不可以進行隨意取消的,否則就是違反了合同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合同的形式主要包括了口頭合同、書面合同以及電子合同等幾種類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