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爲人嫖娼被派出所抓了一般怎麼處理?
嫖娼被派出所抓了一般根據情節的輕重來確定處罰的標準,一般採取拘留或者罰款的方式處理。拘留的時間一般在5到15天之間,罰款的數額在500到5000元之間。嫖娼沒有被列爲犯罪行爲,所以處罰的力度不是很重。
因爲目前我國的法律沒有將嫖娼的行爲劃分爲犯罪行爲。也沒有嫖娼罪這一罪名,因此針對嫖娼行爲的處罰只能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來進行處罰,其處罰標準是:予以罰款,給予拘留。賣淫、嫖娼行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1、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2、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二、嫖娼一定不會涉嫌構成犯罪嗎?
不一定。涉及以下情節可能構成犯罪:
(1)嫖娼的對象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且明知——涉嫌強姦罪(嫖宿幼女罪已經廢止,以強姦罪論處)
根據規定,行爲人明知是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以強姦罪定罪處罰。
(2)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涉嫌故意傳播性病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注意:如果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出於傷害他人、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故意,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致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情節嚴重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3)聚集衆人進行集體的淫亂活動的——涉嫌聚衆淫亂罪
糾集三人以上(不論男女)羣奸羣宿或者進行其他淫亂活動。聚衆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衆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在我國嫖娼屬於是違法行爲,因此如果嫖娼被警察抓到,會對嫌疑人進行一定的行政制裁,一般處罰的方式有拘留加罰款、拘留、罰款等。拘留的天數一般在5天到半個月之間,罰款在500元到5000元之間不等。
在我國的治安管理的規定中,行爲人嫖娼的,是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爲,此時有公安機關來予以處罰,但是處罰的力度是比較輕的,處罰的性質也是一般的行政處罰,所以行爲人被處罰之後,也是不會在個人檔案中留下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