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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依據是什麼 | 人身損害鑑定標準是怎樣的

欄目: 人身侵權 / 發佈於: / 人氣:2.89W

對於人身損害,需要先進行了相應的傷情鑑定後,才能作出進一步的賠償。那麼這個人身損害鑑定標準是怎樣的呢?本站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內容,馬上爲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人身損害鑑定標準是怎樣的,劃分依據是什麼

傷殘的等級分爲一級到十級傷殘。

一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別人幫助或採用專門設施,否則生命無法維持;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牀;

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牀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級傷殘劃分依據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社會交往困難。

四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 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爾需要監護;

2、各種活動受限,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 社會交往貧乏。

六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條件性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工作時間需要明顯縮短;

4、社會交往降低。

八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流動受限;

3、斷續工作;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級傷殘劃分依據

1、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人身損害的鑑定標準主要分爲了十級,其中不同傷情對應了不同的等級,第一級是除死亡外,最嚴重的傷殘了,因此對傷者的人身賠償也就相對多一些。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整理出來的內容,希望可以爲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