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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賠償金會計處理規定是什麼?

欄目: 人身侵權 / 發佈於: / 人氣:7.4K

一、殘疾賠償金會計處理規定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會計處理規定是什麼?

殘疾賠償金會計處理規定是將會首先由用人單位的財務部門來進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墊付。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藥費。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藥費時(如果全額賠付)。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

如果不是全額賠付。借:銀行存款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 /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注:內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藥費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公司負擔的藥費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 / 貸:銀行存款(注:內資企業計入“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

二、工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治(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 康復治療費。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本條第三款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 輔助器具費。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六) 停工留薪期工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護理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是根據工傷職員傷殘等級確定,不同等級,賠償標準不同。具體如下:一級傷殘爲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爲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爲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爲21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傷殘爲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爲16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傷殘爲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爲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爲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爲7個月的本人工資。

殘疾賠償金在我們國家是隻發生生產等級的情況之下才能夠有賠償的,而且如果是屬於工商方面的話,那麼它首先由用人單位來進行一個墊付,後續可以找保險公司來進行索賠,在這個過程當中的話,公司的一些賬目流程必須要記載非常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