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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侵權案件怎樣歸責

欄目: 學校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15W
校園侵權案件怎樣歸責
律師解析:校園侵權案件適用的是過錯歸責原則。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即只有校方存在過錯時,才須承擔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