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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行政訴訟人身侵權會如何賠償?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19W
民法典規定行政訴訟人身侵權會如何賠償?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的行政訴訟人身侵權賠償有三種情形: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3、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