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侵犯人身權的違法行爲包括什麼?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8W
侵犯人身權的違法行爲包括什麼?
律師解析:侵犯公民人身權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有關的行爲,具體表現爲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譽、人格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等受到非法侵犯。我國法律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