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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確定前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欄目: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33W

因侵權責任承擔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在法院作出判決前,是不承擔侵權責任的,法院作出判決才能確定是否要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執行管轄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三十六條,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判決確定前是否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