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證據證明協議的內容存有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予以變更或撤銷,否則是不能反悔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