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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死了法醫幾天鑑定

欄目: 交通事故處理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9.38K

一般在20日內,最長不超過60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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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五十一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