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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異地就醫手續

欄目: 醫療保險 / 發佈於: / 人氣:1.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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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異地就醫手續

醫保一般情況下只會在繳納地使用,但是由於出差或者是公司外派等多種原因,可能導致就醫地和繳納醫保地不在同一個地方,這個時候就需要辦理醫保異地就醫手續,以便可以報銷就醫所繳納的費用。不同的情況需要辦理的異地就醫手續也是不一樣的,醫保異地就醫手續如下所述。

一、醫保異地就醫手續

異地就醫人員須憑“社會保障卡到參保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登記、審批和備案手續;

審批備案後,異地就醫人員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則,實行定點醫療,一般可選擇居住地1至3家定點醫療機構作爲異地就醫的定點醫療機構,期限爲一年一定。

因公到異地出差或回鄉(異地)探親(短期異地定居)、旅遊等特殊情況需異地就醫的,應在急診後三日內到參保統籌地區辦理異地就醫申請、審批手續,

特殊情況可暫行電話告知。異地就醫人員居住地發生變更或病情發生變化需要變更定點醫院時,須到參保地重新辦理備案手續。

異地就醫人員應持參保統籌地區發放的“社會保障卡”在所選的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就醫,發生的診療費用一律按參保統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直接進行聯網刷卡結算

二、什麼情況下異地就醫可享受醫保報銷待遇?

經過審批的市外轉診轉院診療,對於經多次檢查會診、診斷仍不能明確的疑難病症或是因爲診療醫院無條件繼續診治,需到市外上一級醫療機構治療的參保人,要經過審批方可異地就醫並享受醫保報銷。

職工醫保參保人短期和長期異地就診(外出3個月以上)可選擇先在市社保局辦理異地就診登記手續,選定當地定點醫療機構(藥店),並需要在其選定的醫療機構就診,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回到本市後按相應標準辦理報銷手續。在申請辦理異地就診登記手續後,參保人的醫保IC卡將暫時被鎖住,不能使用,待回到本市時來市社保局辦理解鎖即可。

異地突發急病就診,若沒有辦理異地就診登記手續在外地突發急病的,其在異地產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現金墊支,保留好門診急診記錄、醫療費用明細單、發票、疾病證明書等相關材料,等回到本市後,經過審覈的,可按照相應標準辦理報銷手續。

醫保異地就醫手續的有關問題如上所述。基本上分爲一下幾種情況,臨時到外地的在就醫後三日內到當地的有關部門進行登記。如果是長期在外地駐守的,需要持相關證明到醫保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等級審批,審批後就可以和其他人沒有區別的辦理醫保就醫報銷等相關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