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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

欄目: 失業保險 / 發佈於: / 人氣:1.05W

一、辦理程序可選擇以下其一:

廣州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

1、原用人單位爲失業人員辦理的,在地稅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告知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權利;

2、失業人員選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屬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外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到市內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二、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失業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按照規定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三、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又分爲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下面來分別說明

1、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爲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於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爲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爲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爲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爲24個月。

四、注意事項

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綜上所述,當職工處於失業狀態的時候,依據上述的流程和注意事項,職工就能在失業的時爲保障基本的生活所需能夠領取到一定的失業保險補助。這也提醒員工積極繳納失業保險以及瞭解辦理流程。以上介紹了廣州失業保險金怎麼領取以及相關的注意事項,希望能給有需要的人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