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船舶優先權行使期限是多久

欄目: 海事海商 / 發佈於: / 人氣:8.5K

船舶優先權行使期限是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船舶優先權,除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滅:
(一)具有船舶優先權的海事請求,自優先權產生之日起滿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經法院強制出售;
(三)船舶滅失。
前款第(一)項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斷。

船舶優先權行使期限是多久